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集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支护机具、安全钻机、掘进设备和运输机械等矿用机械产品,是矿山装备的专业供应商与服务商。
公司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了IECEx认证、欧洲共同体CE认证。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设有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中国煤炭工业煤矿智能支护研究中心。拥有自主产权的专利共17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产品出口世界主要产煤国。
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支护施工、探水探瓦斯作业、巷道掘进、采煤工作面煤炭运输和采掘工作面的的辅助运输。
支护机具类产品指用于煤矿巷道支护施工中钻孔、搅拌、安装锚杆锚索的机器和工具。公司生产的双臂锚杆钻车、单臂锚杆钻车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各大煤矿集团,解决了巷道掘进中掘、支失衡的技术难题。双臂锚杆钻车实现了一次定位,全断面锚护的效果,支护效率提高30%;单臂锚杆钻车是公司设计研发的智能化钻锚机器人,应用自动装卸钻杆、智能钻杆库、远程操作、自动输送锚索、精确定位等关键技术,实现一键自动钻进、锚护功能。
MQT-130/3.5气动锚杆钻机获得2020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双臂锚杆钻车于2018年列入团体标准编制目录,该产品获得2021年河北省煤炭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23年“气动锚杆钻机”获河北省优秀专利奖。
安全钻机类产品指用于煤矿井下抽放瓦斯、探水、防突泄压、地质勘探钻孔施工的设备,是煤矿安全生产必需的设备。为解决煤矿探水探瓦斯和治理冲击地压问题,公司自主研发生产连续钻进钻车、煤矿用自动深孔钻车、30米防冲防突专用钻车等系列化智能钻车,形成了自动上下杆、远程操作、一键全自动钻孔、智能防卡钻、连续钻进通水和智能诊断显示等多项关键技术,实现了人机分离,一键全自动打钻、造穴,有效释放、降低地应力,提高煤层透气性。
2019年自动连续钻进钻车获得河北省煤炭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全方位液压钻车获得全国煤矿支护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连续钻进钻车列入2018年团体标准编制目录;2021年连续自动钻进防突防冲钻车研究与制造取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2022年获得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ZDY4000S全液压坑道钻机获得2020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2023年“高效长钻孔定向钻探装备”获河北省煤炭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
掘进设备类产品用于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掘进、锚护及前探作业。公司生产的掘探一体机应用全方位折叠钻臂、双独立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将掘进机与钻机两机合一,无缝衔接,提高掘进效率20%。煤矿用大坡度掘进机结构稳定,协调性好,自动化程度高,提高了作业效率和安全性,为我国煤炭能源安全提供了设备保障,打破了国际垄断。
公司生产的绿色安全运输装备主要有3D成型整铸装备系列产品、单轨吊运输装备及无轨辅助运输装备,其中3D成型整铸装备系列产品主要包括整铸刮板输送机、整铸转载机、破碎机、整铸刮板等;单轨吊运输装备主要包括智能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DX(DL)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智能超薄重型液压起吊梁等;无轨辅助运输装备主要包括履带运输车、气动管路安装车等。
刮板输送机指用刮板链牵引,在槽内运送散料的输送机,用于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的煤炭运输,同时是采煤机的运行轨道。刮板输送机由机头、中部段和机尾组成,中部槽是中部段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整机重量的70%左右。公司自主研发的刮板输送机整铸中部槽采用了独创的整体精密铸造工艺,彻底解决了传统铸焊结构中部槽各部位耐磨性不一致等问题,是刮板机中部槽生产上的一次技术革命。该产品被国家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同时还被中国工程院陈蕴博院士组成的鉴定专家组评定为国际首创和国际领先,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认定为替代进口的优质产品,SGZ800/1050整体铸造刮板输送机获得2020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2021年大型宽幅全帧智能3D砂型打印技术与装备获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2022年大型宽幅全帧智能3D砂型打印技术与装备获得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
DX(DL)防爆特殊型蓄(锂)电池单轨吊运输系统以车载防爆铅酸(锂)电池为动力源,以防爆永磁同步一体机驱动的新能源运输系统,已实现全系列研发,最大牵引力360kN,采用高铁式分布驱动永磁同步一体机及230Ah锂电池,解决传统电动单轨吊多驱动不同步问题,具有自动切驱、零速锁止、仿车驾驶等技术特点,机动灵活,运行噪音低,绿色环保,适用于煤矿井下支架、物料及人员整体运输。
智能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以国Ⅲ防爆柴油机为动力,配套自主研发的智能驾驶系统,构建了地面(井下)远程操控系统,具有人工驾驶、遥控驾驶、地面集控驾驶、智能驾驶四种驾驶模式,应用远程视频数据监控、超速保护系统、机车故障预警及自主诊断、变速切驱防溜、自动避障、精准定位、轨道检测等关键技术,实现防爆柴油机单轨吊车的精准定位、安全探测、语音广播、视频检测、自主诊断、轨道检测等智能化功能,实现井下单轨吊的自动驾驶要求,配套自主研制的轻重型轨道、遥控控制道岔、遥控起吊梁、人车、气动加油车、自卸式物料车等单轨吊辅助运输装备,为煤矿提供整套单轨吊运输系统技术服务,满足减员提效、安全运输目标。2022年单轨吊智能化控制系统获得河北省煤炭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2023年“智能超薄重型液压起吊装备”获河北省煤炭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
防爆柴油机履带运输车适用于准备巷道、掘进巷道非硬化地面的物料运输工作,可以涉水、越沟、爬坡,特别适用于各种复杂路况运输工作。尤其适用于狭小巷道的物料运输,解决井下运输“最后一公里”难题。2022年防爆柴油机履带运输车获得河北省煤炭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 年1 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3年12月27日届满。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冯帆先生、周茂普先生、孙波先生、田季英女士、刘建功先生、王奎先生、杨军先生、冯乃秋女士、徐超智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杨军先生、冯乃秋女士、徐超智女士为独立董事;选举谷文娟女士、李贺婷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冯帆先生为董事长,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孙波先生为总经理,聘任马利海先生、赵志伟先生、郝梦瑶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乔贵彩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田季英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宏财先生为总工程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和2023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帆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4,780.81元,未分配利润为220,507,270.50元,母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2,166,520.75元,未分配利润为140,935,337.05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同期为壹年,到期可以续聘,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帆先生、孙波先生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通知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至2024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一)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一11:30,下午
(二) 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418号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线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418号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91”,投票简称为“冀凯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本人 作为冀凯股份(002691)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